国会法司委通过《国籍法》修改方案 (2003/12/26)
本月26日,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一下简称“法司委”)举行全体会议并通过了《国籍法》的修改方案。该修改方案的内容为,即使是韩国人配偶因死亡、失踪等不得以的理由,婚姻关系未满两年而中断,只要外国人配偶愿意,就能够获得韩国国籍。
现行《国籍法》规定,为防止通过虚假结婚获得国籍,只有与韩国人结婚的外国人在国内居住2年,并维持婚姻关系,才能申请移民。妇女界指出,即使因韩国人配偶的责任而婚姻破裂,也难以获得韩国国籍,因此,有些人恶意利用这一漏洞。
如果《国籍法》修改案通过国会本会议并最终确定,则居住未满两年的外国人配偶也有机会获得韩国国籍。但前提条件是,要养育拥有韩国国籍的子女。
朝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