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种类
入境目的
需准备的文件
公务
A-1
A-2
C-2
C-3
1.
公务随行人员、参加国际比赛和国际会议的人员(外交.公务护照持有者)
2.
政府有关部门及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人邀请的与所主管的工作有关者3.中央行政机关的所属机关、所属团体及地方自治团体的所属团体、地方议会议长, 地方教育委员会、地方教育厅负责人邀请的与所主管的工作有关的中国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公务员(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中国外交部公文(照会 )
5.
邀请函
6.
在职证明
7.
暂住证原件(户口在外地的人)
临时
采访
C-1
新闻和广播媒体业者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公司的派遣证明
5.
在职证明(或者外电报道证)
6.
暂住证原件(户口在外地的人)
短期
商务
活动
C-2
1.
与我国企业签定购买合同, 参加展览或会议, 或与客户洽谈业务。
2.
以验收出口货物及学习出口设备操作技术为目的的我国企业邀请的中国公务员或国营企业职员
3.
在我国设立分社的中国投资企业外派人员。
* 持有C2(短期商务活动)签证曾经去4次以上的人,从5次开始不必要4.邀请涵而可以申请.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邀请函(需韩国律师事务所公证)
5.
邀请公司的事业者登陆证证明愿原件或纳税证明(税务所签发)原件
6.
商务活动的证明文件(如双方签订过的合同,合同意向书,提货单等等)
7.
被邀请人的在职证明原件
8.
被邀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9.
被邀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
被邀请人的简历书
11.
暂住证原件(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北京管辖范围的))
短期
访问
C-3
参加婚礼
为了参加子女结婚访问的人
(只能邀请父母,其他人不得邀请)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邀请函(由韩国配偶来书写,需要律师事务所公证)
5.
韩国配偶的户籍藤本以及居民登录藤本
6.
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
7.
全家户口本以及亲属关系公证书
8.
婚礼请柬
9.
结婚典礼场所确认书
10.
申请人全家照,以及与女婿的合影
11.
暂住证原件(户口不属于北京管辖的人)
短期訪問
作为韩国公民的配偶或子女,不以居住为目的在韩国短期滯留的人,應具備如下材料前來申請簽证: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邀請事由書(由作为配偶的韩国公民提出)
5.
戶籍登本
6.
邀請人(作为配偶的韩国公民)的居民登錄证复印件)
7.
戶口本
8.
結婚证
9.
身份证复印件
10.
暫住证原件(戶口不属于北京管辖的人)
11.
子女出生醫學证明书
参加会议
为了参加各种会议访问的人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邀请函(需公证,但参加公认的国际会议无须工整)
5.
在职证明材料
6.
会议举办相关机构的事业者登录证证明愿复印件,政府机关无须提供
7.
身份证复印件
8.
暂住证原件(户口不属于北京管辖的人)
探亲
访问配偶或亲戚(8寸以内父辈亲戚或4寸以内母辈亲戚的)的年龄25岁以上的人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记录全家情况)
5.
邀请函(需公证,必须明确记载被邀请人(签证申请者)的现住地址,而非他的户口所在地地址)
6.
证明在韩国亲属的身份以及和申请人关系 (户籍登本,祖谱,长期来往书信,kbs离散 家属确认书等等)
7.
证明在韩国亲属的身份及跟申请人的关系(户籍登本,在籍登本,祖普长期往来书信,KBS 离散家属确认书)
8.
申请人递交有关直系亲属及四寸以内亲戚的身份证明(姓名, 出生年月日, 地址等)
9.
申请人移居中国经过书
10.
寻亲经过书
11.
家谱图
12
全家人的合影 以及亲属关系公证
13
邀请人的居民登录登本,印鉴证明,归国保证书,邀请事由书暂住证原件(户口不属于北京管辖的人)
高龄中国同胞自由往来许可
65岁以上的中国同胞(本人)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同胞及相应年龄的例证材料(可确认本人身份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不需具备国内亲属邀请函
5.
暂住证原件(户口不属于北京管辖的人)
团体旅游
1.
由韩中两国政府指定负责韩国观光业务的旅行社募集的团体旅游者(5人以上)
-
韩国政府指定负责韩国观光业务旅行社名单
-
中国政府指定负责韩国观光业务旅行社名单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有指定旅行社代表人签字 和盖有正式公章的该旅行社的公文
5.
邀请函及事实确认书(包括团体旅游者名单)户口不属于北京管辖的需提交暂住证,如无此材料须提交事由书
2.
得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所长许可的由国内指定旅行社邀请的团体旅游者(5人以上)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邀请函(包括团体旅游者名单)
5.
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所长签发的团体旅游者邀请许可书
3.
由韩国的小学、初中、高中或教育机关, 团体邀请的高中以下年级的学习旅游团 (5人以上)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韩国学校或教育机关团体的邀请函(包括团体旅游者名单)
单独旅行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短期单独进入韩国的目的仅为旅游, 有合理的旅游目的, 有足够经济能力支付申请人旅游和在韩国期间所需费用
* 经济能力由本人的名义(或者配偶)来证明,不能代理人或者家人的来代替.(但,学生可以由父母来代替)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旅行计划日程表
5.
具有单独旅行经济能力的证明文件(在银行存期3个月以上存,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或者相当于人民币10万元的房地产证,车证)
6.
暂住证原件(户口不属于北京管辖的人)
语言研修(90天以内)
* 为了语言研修申请签证的人, 先办理反签证后向使馆申请长期(90天以上)签证.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入学通知书(Certificate of Admission) (如要申请国际教育振兴院须提供短期教育 课志愿申请)
5.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
学习计划书
8.
交纳学费证明书
9.
本人或父母的存折原件(活期)最少存有6个月以上
10.
户口不属于北京管辖的需提交暂住证
经由
1.
持有有美国,加拿大,日本,新西兰,澳洲的签证为换乘飞机而要路经韩国的旅游者或者
2.
从美国,加拿大,日本,新西兰,澳洲 为换乘飞机而要路经韩国回中国或者第3国家
*
为了观光目的入境韩国的时候必须得提前办理旅游签证.
*
咨询电话 : 仁川机场出入境办事处(TEL: 82-32-740-7212~5)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飞机票
5.
通过签证申请表(在机场办理)
短期工作C-4
到韩国短期工作的申请人。
该签证为3个月1次有效。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身份证复印件
5.
雇佣合同及邀请机关的雇用推荐书(演艺人员需提供影像协会的演出推荐书)
6.
邀请机关的照会或能够证明雇佣目的的材料
7.
暂住证原件(户口不属于北京管辖的人)
F-1
1.
由申请人居住在韩国的配偶或者8寸以内(包含8寸)父辈亲戚或4寸以内(包含4寸)母辈亲属发出的邀请,年龄在25岁以上者
*
但是韩中建交(92.8.4)以后取得韩国国籍的人可以邀请2名中国亲戚, 但要先在法务部取得反签证, 而且滞留期间在90天以下。
1.
签证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邀请函(需公证,必须明确记载被邀请人(签证申请者)的现住地址,而非他的户口所在地址)
5.
证明在韩国亲属的身份及跟申请人的关系
6.
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记载全家人)
7.
申请人递交有关直系亲属及四寸以内亲戚的身份证明(姓名, 出生年月日, 地址等)
8.
邀请人的身份证,邀请事由书
9.
被申请人的移民到中国的经由书
10.
全家人的照片
11
暂住证原件(户口在外地的人)
2.
在韩国户口上面有记录者(同胞一世),以及该人的年满25岁以上的直系亲属和未满25岁的未婚子女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在1948年之前在韩国居过的证明文件(户籍登本,在籍登本,祖普等能证明在大韩民国或立之前在韩国居住过的证明)
5.
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
6.
个人简历,以及可以确认个人经历的资料* 未婚子女需提供未婚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 书* 暂住证原件(户口不属于北京管辖的人)
3.
满25岁以上的拥有外国国籍的同胞,属于独立运动有功者的直系血缘亲属(在此情况下,可以取得国籍)
1.
签证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独立运动有功者证
5.
勋章证(复印件)
6.
授于证明书(原件)
7.
户籍登本
8.
家谱图
9.
身份证复印件
10.
暂住证原件(户口不属于北京管辖的人)
4.
1998年4月1日以后,凡持有D-3-2,D-3-3,D-3-5签证,在韩国完成研修,并取得就业资格(持E-8签证)在韩合法工作,回国后在国内生活一年以上者(满30岁以上的拥有外国国籍的同胞)
1.
申请表 2张
2.
护照
3.
照片 2张
4.
身份证复印件
5.
前研修单位的就职确认书
6.
其他可以证明就职事实的材料
7.
暂住证原件(户口不属于北京管辖的人)